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案
上海黄浦法院判决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案,认定AI提示词缺乏独创性,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驳回原告诉求。
五维风险综合评估
最高风险维度:版权风险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概述
核心争议焦点
- 1AI提示词是否具备作品独创性
- 2AI提示词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 3原告对AI提示词是否享有著作权
双方观点
原告主张
被告抗辩
关键证据
法院说理
裁判要点
- 1AI提示词本质是用户输入AI系统的指令或描述,用于引导生成特定图片。
- 2涉案提示词形式上各元素间仅为简单罗列,缺乏语法逻辑关联,关键词组无序组合,无层次递进或场景化叙事顺序。
- 3涉案提示词缺乏作者的个性化特征,所选用的艺术风格、材质细节等均属该领域常规表达,未体现作者独特的审美视角或艺术判断。
- 4涉案提示词仅体现抽象的创作想法和指令集合,核心是对画面元素、艺术风格、呈现形式等的罗列与描述,属于思想范畴。
- 5涉案提示词没有体现出作者在表达层面的个性化智力投入,不应认定为作品。
- 6原告对涉案提示词不享有著作权,无权主张著作权侵权。
最终判决结果
适用法律原则
AI技术详情
技术实现说明
延伸阅读
法律意义
行业影响
五维风险综合评估
最高风险维度:版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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