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诉讼AI声音合成人格权已终审
殷某某诉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侵权纠纷案

殷某某诉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侵权纠纷案

重要性评级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判决时间:2025年01月01日
当事方:{"plaintiff":"殷某某","defendant":"某智能科技公司等"}

配音演员殷某某发现他人利用其配音制作的作品在多个知名APP广泛流传,经溯源发现声音来自于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的文本转语音产品。法院认定被告未经许可AI化使用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

案情概述

配音演员殷某某发现他人利用其配音制作的作品在多个知名APP广泛流传,经溯源发现声音来自于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的文本转语音产品。法院认定被告未经许可AI化使用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

核心争议焦点

  • 1自然人声音权益是否及于AI生成声音。
  • 2未经许可AI化使用他人声音是否构成侵权。

法院说理

裁判要点

  • 1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能使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应纳入该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
  • 2未经许可AI化使用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