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简报
尊敬的主管机关领导:
根据市场调查和相关举报,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存在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导致我国消费者和开发者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封闭的操作系统收取高额“苹果税”
苹果公司利用其封闭的iOS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App Store)的垄断地位,向应用开发者收取高达30%的佣金,这被称为“苹果税”。此举直接导致开发者将额外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增加了应用和服务的价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强制使用IAP支付系统
苹果公司强制要求所有iOS应用在进行数字商品和服务交易时,必须使用其内部支付系统(IAP),并禁止应用提供其他支付方式。此举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还使得开发者无法选择更为经济高效的支付渠道,增加了运营成本。
三、对开发者实施任意处罚
苹果公司对开发者的管理和处罚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经常对开发者实施任意处罚,包括扣押其App内服务收益、冻结账户或直接下架App。这种野蛮行为使得开发者在缺乏申诉渠道的情况下,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业务中断风险。之前曾有多个开发者联合向主管机关举报,但没有进一步消息,目前了解到有开发者因数百万服务款项被苹果扣押且app被下架提起诉讼,但被法院一审以其无法证明苹果在境内有经营主体为由驳回。
四、支付IAP通道业务的违规操作
苹果公司的支付IAP通道业务是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避税公司开展的,严重违反了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苹果未取得支付牌照,却在中国市场从事支付业务,属于非法经营活动,应依法予以查处。
五、中国法院和监管机构的消极态度
目前,中国法院和监管机构对于苹果公司作为被告的反垄断案件,并未积极作为。在立案管辖、实体审判等诸多环节设置了重重障碍,导致维权人面临巨大的挑战,敢于维权的当事人极少,且已进入维权程序的案件进展缓慢、困难重重。
六、国际对比与反垄断措施的滞后
与欧美等国对苹果公司实施的强力反垄断措施相比,我国在这方面的监管严重滞后,导致苹果在国内外实行差别待遇。欧洲和美国已经对苹果展开了多项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并采取了相应的限制措施,我国应尽快引起重视,采取必要的监管和法律行动,保护消费者和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建议主管机关:
优化反垄断案件的立案和审判程序,减少维权过程中的障碍,明确对苹果反垄断行为的管辖法院,避免苹果通过送达、管辖异议等方式恶意拖延、逃避审理,(实践中了解到,消费者和开发者提起的反垄断案件,或域外送达不了,或管辖权异议就要经过一审和二审,纠缠两年之久,维权者苦不堪言),并降低我国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保护维权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司法审判者的担当。目前的司法审判中,个别法官和法院表现出强烈的畏难情绪,多次施压国内当事人调解,在当事人不接受的情况下,回避实体审理,仓促结案
加大对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垄断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力度,依法处理其违反《反垄断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的行为。
要求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提供更多支付选择,解除对IAP支付系统的强制要求,促进支付市场的公平竞争。
建立透明、公平的开发者管理和处罚机制,确保开发者的申诉渠道畅通,保护其合法权益。
加强对苹果公司境外避税操作的监管,防止其通过非法手段规避中国税收政策。
希望主管机关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开发者的利益。
此致
敬礼
[汇报人姓名] [日期]
